教育部關于同意設置湖北三峽航空學院的函
教發函〔2025〕29號
湖北省人民政府:
《湖北省人民政府關于支持新設三峽航空學院的函》和《湖北省教育廳關于申請將“三峽航空學院”校名調整為“湖北三峽航空學院”的函》(鄂教發函〔2025〕2號)收悉。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》《普通高等學校設置暫行條例》有關規定以及第八屆全國高等學校設置評議委員會評議結果,經教育部黨組會議研究決定,同意設置湖北三峽航空學院,學校標識碼為4142014899。現將有關事項函告如下。
一、湖北三峽航空學院為民辦普通本科學校,由你省領導和管理。
二、學校要切實加強黨的建設,全面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,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,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,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。
三、學校專業設置按教育部有關規定辦理,同意首批設置英語、飛行器制造工程、計算機科學與技術、財務管理和物流管理等5個普通本科專業。
四、學校全日制在校生規模暫定為5000人。
五、教育部將適時對學校辦學定位、辦學條件、辦學行為和人才培養質量等情況進行核驗。
望你省加強對學校的指導和支持,督促舉辦者進一步加大投入力度,堅持公益辦學導向,切實強化教學科研平臺和實訓基地建設,加強教師隊伍建設,完善學校治理結構,健全資產管理和會計制度,規范辦學行為,注重內涵發展,促進學校辦出特色、辦出水平,培養高水平應用型人才,為湖北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作出積極貢獻。
教 育 部
2025年2月2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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